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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年十大消費新聞選舉

兔年即將過去,請運用你的智慧和新聞觸覺,投選出過去一年你認為市民最關注的消費新聞大事,
推動公眾關心消費權益,幸運兒更有機會贏取頭獎HK$5,000禮品卡。

主辦

消費者委員會標誌

支持機構

有線寬頻標誌 香港01標誌 香港經濟日報標誌 香港電台標誌 晴報標誌 香港經濟日報 TOPick 標誌 U周刊標誌
  1.  請選擇10項十大消費新聞

十大消費新聞

請選擇10項

已選取0項十大新聞

  1.  請選擇1項「最大快人心」消費新聞

最大快人心
消費新聞

請選擇1項

  1.  請選擇1項「最抵讚」消費新聞

最抵讚」消費新聞

請選擇1項

  1.  請選擇1項「最離譜」消費新聞

最離譜」消費新聞

請選擇1項

個人資料

身份證號碼和聯絡電話組合已被使用

閣下所提供的資料只會用於通知得獎安排及核實身份之用。

兔年十大消費新聞選舉活動規則:

  • 投票活動期為2024年1月4日上午5:00,至2024年1月24日晚上11:59(以承辦商的伺服器時間為準)。
  • 參加者必須持有香港身份證及年滿18歲,完成整個投票過程並填妥所需資料,成功提交後才視作完成投票
  • 消費者委員會員工及其家屬不可參加是次活動,以示公允。
  • 投票期分為三個階段進行,每階段的投票內容相同。參加者只需參加其中一個階段,即可自動進入終極大抽獎。每人只可參加一個階段及投票一次,重複參加即告作廢。
    • 第一階段活動將於2024年1月4日至1月10日進行。投票人士須從21則候選消費新聞中,選出10則印象最深刻的消費新聞。如能成功選出第一階段的頭5則得票最高的消費新聞,將有機會獲獎。消委會將以電腦隨機方式選出10位得獎人士,每人可獲HK$200禮品卡。
    • 第二階段活動將於2024年1月11日至1月17日進行。投票人士須從21則候選消費新聞中,選出10則印象最深刻的消費新聞。如能成功選出第二階段的頭5則得票最高的消費新聞,將有機會獲獎。消委會將以電腦隨機方式選出10位得獎人士,每人可獲HK$200禮品卡。
    • 第三階段活動將於2024年1月18日至1月24日進行。投票人士須從21則候選消費新聞中,選出10則印象最深刻的消費新聞。如能成功選出第三階段的頭5則得票最高的消費新聞,將有機會獲獎。消委會將以電腦隨機方式選出10位得獎人士,每人可獲HK$200禮品卡。
    • 終極大獎將從所有投票人士(包括上述三階段的得獎者)中抽出以下獎項:
      • 十大消費新聞組別 – 「十大消費新聞組別」:綜合第一至第三階段的十大消費新聞的投票結果,投票人士如成功選出頭10則得票最高的新聞,將有機會獲獎。消委會將以電腦隨機方式選出頭、二、三獎的得獎人士。獎品為頭獎HK$5,000禮品卡(1名)、二獎HK$3,000禮品卡(1名)、三獎HK$2,000禮品卡(1名)。
      • 「主題獎組別」:綜合第一至第三階段的「最離譜」、「最大快人心」、「最抵讚」消費新聞投票結果,投票人士如成功從3至4則候選新聞中,選出得票最高的新聞,將有機會獲獎。消委會將以電腦隨機方式選出主題獎的得獎人士,每位得獎人士可獲HK$1,000禮品卡。每個組別有3個名額,合共9名。
      • 每名參加者最多可獲 2次中獎機會,包括參加第一至第三階段的抽獎及終極大抽獎。「十大消費新聞組別」及「主題獎組別」的得獎者不可重複獲獎。
  • 抽獎將於2024年1月29日進行,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第一至第三階段及終極大抽獎的得獎者。抽獎結果將於2024年2月2日於《香港經濟日報》及《南華早報》公布。得獎者將獲專函通知。
  • 得奬者有機會被邀請出席暫定於2024年 2月6日之頒獎禮。如獲邀請出席,得奬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以領取獎品。如未能親身出席,須提供授權書及得奬者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於指定日期內安排親友代為領取獎品。
  • 消費者委員會將根據得獎者提供之聯絡資料,安排領取獎品。若得獎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有任何錯漏或不實,以致本會未能聯絡得獎者或核實其身分,或本會根據所提供的聯絡方式無法聯絡得獎者,或得獎者於本會以電郵通知領獎安排後,在指定領獎限期內仍未按相關安排領獎,本會有權取消其領獎資格而不作另行通知及由候補得獎者補上。
  • 所有獎品不可轉售及退換,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產品。
  • 如獲獎者被發現未符合參加資格或活動規則,本會有權取消其領獎資格及拒發獎品,及由候補得獎者補上。
  • 消費者委員會將不會就以下情況負上任何法律或賠償責任:電話網路、電腦網路系統、伺服器、供應商、電腦設備或任何其他的電子或通訊設備或網路的任何問題或技術故障,任何電子郵件軟體故障,參加紀錄被存入於有技術故障之資料庫,網路、電話線路或任何網站堵塞,或因參加或下載有關活動資料而造成參加者或他人電腦或其他電子儀器的毀損。
  • 此活動的參加資格及活動規則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消費者委員會對投票人的參加資格及活動規則享有最終詮釋權。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1. 你必須提供投票表格中附有 * 之欄位的個人資料,否則,我們可能無法處理此投票事宜。
  2. 消費者委員會收集的個人資料將用作處理有關投票、抽獎、頒獎、聯絡得獎者、核實得獎者的資料和身分、促成舉辦「兔年十大消費新聞選舉」及公眾投票活動、就與活動有關的事宜與投票人聯絡(例如結果通知)。為此,我們可能會將該等個人資料披露給負責投票活動的承辦商、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及/或合辦機構。除此之外,我們不會將該等個人資料轉移或披露給任何第三方,除非 (a) 事先徵得有關人仕的同意;或 (b) 因應法律要求。
  3. 我們期望使用此投票表格上提供的姓名、聯絡電話和電郵地址,於日後向閣下推廣十大消費新聞選舉活動及消費者委員會舉辦之活動的資訊。除非我們得到你的同意或表示不反對,否則我們不能將你的個人資料用於此目的。你可以自由決定是否希望接收此類訊息。若不同意,請於表格拒收資訊一欄之空格內加上「✔」號。
  4. 收集的個人資料將根據嚴格的安全和保密標準以及消委會的私隱政策進行保存和處理。如欲查閱或改正個人資料,請向本會規管及政務主任,以傳真(2856 3611)、親自遞送或郵寄(北角渣華道191號嘉華國際中心22樓)方式送交書面要求。

若閣下不同意消費者委員會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作日後向閣下推廣十大消費新聞選舉活動及本會舉辦的活動的資訊,請剔選以下有關方格,藉以行使閣下反對此項安排的權利:

請通過人機測試

請重新進行人機測試